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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兰州市人社局 时间:2024-07-30 作者:兰州市人社局 浏览量:

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

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14号)要求,为持续深化全市社保服务作风建设,巩固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现就集中开展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深挖细查养老社保领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公布一批举报方式、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风腐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公开一批整治成果”的要求,分步骤有序开展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推动全市社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整治审核计发等经办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


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政策有偏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领取待遇资格认定不及时,造成未按时审核认定、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局养老保险科、局审计监管科、局信息中心


(二)着力整治数据共享比对、资格认证等工作不到位造成养老金漏发、错发、违规领取问题。


重点整治待遇资格认证不及时,向服刑人员、死亡人员以及重复领取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数据共享比对不及时,未进行二次发放,造成漏发、错发、违规领取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局养老保险科、局审计监管科、局信息中心


(三)着力整治违规参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金,欺诈骗保、套保、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


重点整治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待遇领取人员伪造个人档案、家属刻意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严肃查处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待遇领取人员、变更死亡人员卡号信息等方式套取、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未及时将追回的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金缴入支出户或财政专户、违规私自留存追回资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局养老保险科、局审计监管科、局信息中心


三、实施步骤


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从2024年3月开始至12月,共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3月)。


市人社局成立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照整治重点,找准查实养老社保领域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关键节点,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发布整治公告并报市纪委监委备案。各县区要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发布整治公告,于4月9日前报市人社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8月)。


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审计督查反馈、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问卷调查、飞行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推动问题整治。同时,积极督促县区人社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通过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并对近3年以来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溯核实,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级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分类施策、对账销号抓好问题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8月10日前,各县区人社部门向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总结,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省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检查阶段(9—10月)。


市人社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分析信访举报、群众留言、舆论热点、典型案例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找准症结,通过实地督导、定期调度、飞行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县区整治工作的全程指导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对各县区自查自纠,问题梳理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移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重点抽查情况进行“嵌入式”监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市人社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县区人社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人社系统进行通报。


(四)“回头看”阶段(10月—11月)。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对群众反映、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检视,重点看整治措施是否落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否解决、违规资金是否追回、问题线索是否移交、制度机制是否建立,持续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五)梳理总结阶段(12月)。


各级人社部门要树立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认真排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着力补短板、固底板,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各县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于12月5日报省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组长:李晓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泽金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斌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成 员:


王积全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张骁放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建国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副组长

李 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副组长

王为民 市人社局审计监管科科长

张有俊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泽金兼任。主要负责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做好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移交以及案件查办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扛起整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开展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与人社部门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六个转变”结合起来,与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各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挂帅攻坚促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履行直接领导责任,要抓具体、具体抓,当好“指挥员”和“战斗员”。各科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不解决问题不罢休、不整改到位不放手。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月调度、半年盘点检视、年底总结的工作机制。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养老社保领域整治情况,各县区人社局、局相关科室、单位指定专人与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对接,每月2日前上报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明细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由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月5日前报省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工作研判,明确阶段性任务和整改重点,每半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盘点检视、查缺补漏,年底完成总结报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调联动。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县区人社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各县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局相关科室、单位要负责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整治成效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复杂问题要及时向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

1.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明细表.docx

2.全市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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